影片未在约定时间上映,如何选择解除方式?
文/汐溟影片约定了最迟上映时间,但超出最迟时间未上映,当事人若意欲解约,根据迟延程度通常有两种方式:第一种,若超出约定时间很久,如长达一年,当事人可以直接行使解除权;第二种,逾期仅有一个月,当事人可以催告方式解约。具体如何选择,应视迟延程度而定。2021年1月
文/汐溟影片约定了最迟上映时间,但超出最迟时间未上映,当事人若意欲解约,根据迟延程度通常有两种方式:第一种,若超出约定时间很久,如长达一年,当事人可以直接行使解除权;第二种,逾期仅有一个月,当事人可以催告方式解约。具体如何选择,应视迟延程度而定。2021年1月
深夜的高速公路上,司机冷冷甩下一句话,将三名乘客扔在应急车道,扬长而去。更令人发指的是,几分钟后,其中一名乘客竟接到殡仪馆派车电话:“您好,是您预约了去殡仪馆的车吗?”
片方委托宣发方宣发影片,双方约定若宣发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实现票房业绩,宣发费应部分退还。宣发方虽未在约定期限完成约定任务,但此后通过自己追加宣发费的方式最终达成了业绩目标。尽管逾期,但仍完成宣发任务。该种情形下,宣发费应如何退还?
当事人对影片的联合投资达成初步的合作意向并签订意向书。意向书中约定若一方未在约定时间签署联合投资合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何种情形下,一方未签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文/汐溟影片合作拍摄或联合投资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负责影片的拍摄制作,另一方当事人负责出资,享有影片的版权。该类合同实为影片承制合同,其性质是合作创作还是委托创作?是委托关系还是承揽关系?约定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摄制合同,约定双方合作拍摄制作电影,甲负责影片的
当事人联合投资影片,约定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同时约定了影片的制作成本及各自的出资比例。影片最终未按约定制作成本制作,但未约定该情形下收益比例应如何处理。当事人应如何确定收益分配比例?
“幕布升起时,好像回到了小时候,大家搬着板凳在村口看电影的夜晚……”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我院联合莲下镇人民政府,将“法律大篷车”开进千年古村落程洋冈村,以露天电影为媒,把“‘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法治课堂搬到田间地头,让群众在沉浸式体验中感受法治力量。
影片投资合同约定无论盈亏均应优先支付一方的投资本金,赋予该方优先回款的权利。在款项金额确定的情形下,一方优先回款,另一方的利益必然受到影响,如其提出该条款无效的主张,能否成立?